(吉隆坡22日讯)根据修订后的净计量电价(NEM)机制,太阳能用户将很快获得国家能源(Tenaga Nasional Bhd)提供与用电量收费相同的回扣。
能源、工艺、科学、气候变化及环境部长杨美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,这是为了确保该方案对电力消费者来说是可行的。
她指出,此前,消费者把多余的太阳能以每千瓦时31仙的价格售给国能,但用电费用为每千瓦时超过50仙。
“从2019年1月1日起,电力的买卖价格将不再存在差异。”
“国能账单将基于一对一计算,即电费将以用电量减去发电量来计费。”
杨美盈还说,任何有兴趣改用太阳能的民众都可以选择“太阳能租赁”,这是一项扩大后可再生能源供应协议(SARE)计划下的新概念。
“根据这项政策,用户可享有零前期成本的情况下,安装太阳能光伏面板,并可通过国能账单向太阳能公司支付每月租赁费或太阳能使用费。”
她表示,这些措施符合我国采用太阳能发电以实现电网平价的做法,即根据平准化电力成本(LCOE),每千瓦时的成本与煤及天然气传统燃料发电的成本相同。
“太阳能技术已经成熟,成本也更具竞争力。自2009年以来,太阳能光伏板价格已经下降了80%。”
她补充说,这也是太阳能配额不再按照电力收购制(FiT)的原因之一。
根据永续能源发展机构(SEDA)允许的FiT电量,约566兆瓦再生能源接入电网,其中70%或380兆瓦来自太阳能项目。
(编译:陈慧珊)